银川出台意见保障环卫工人权益
2024-06-04 项目案例

  近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银川市完善提升全市环卫管理工作水平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较为全面地提升和保障了环卫工人的多项权益,让环卫工人能够在制度的保障下安心投入工作,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我市环卫工作精细化管理有指导意义。《指导意见》自2021年5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18日。

  “《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稳定环卫工人队伍,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环境、生活待遇和基本保障条件。”银川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规范了环卫工人数量和工作任务,辖区环卫部门可根据街、路及人流密集情u况和工作强度,对环卫工人清扫保洁面积进行调整,原则上城市建成区一线环卫工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应按照不高于8000㎡标准,定额配备环卫工人。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性收入”的工资制度,基本工资部分,执行当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做出相应调整。工龄工资部分,环卫工人在一个清扫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每满1年增加5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实行按月发放(从发文之日计发)。绩效工资部分,为激发调动一线环卫工人积极性,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方式,不断提升环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标准(暂定)设立绩效工资,市辖区可将效能奖、文明城市奖纳入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并制定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对环卫工人绩效考核扣除部分用于其他优秀人员的奖励,不得只扣不奖或者扣多奖少。福利性收入部分,市辖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民族团结奖、误餐补助、劳保补助、温差作业补贴、慰问金等。一线环卫工人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作为保障环卫工人生活的最低标准,各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减、扣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为一线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严格按照个人和企业缴费比例进行缴费参保。鼓励企业为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做好环卫工人意外伤害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在每年“环卫工人节”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足额核拨发放节日经费;每年按环卫工人增加8%~15%的比例列入预算,保障对全市环卫工人的慰问,如有调整按照新的标准核拨。《指导意见》还对环卫工人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保障等做了相关要求。(记者 李鲲鹏)

  工作量:原则上城市建成区一线环卫工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应按照不高于8000㎡标准,定额配备环卫工人

  节日经费:市财政局每年“环卫工人节”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足额核拨发放

  社会保障:企业应为一线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鼓励企业为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做好环卫工人意外伤害保障工作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750001新闻热线传真 合作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