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共十章、79条,自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一样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用户下单和投递方式来进行了细分,更好适应寄递用户个性化需求。增加智能化服务要求。包括智能安检系统和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快递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有关要求,推动新技术在行业的应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组织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保障收购范围。《办法》第四条提出,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依照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一同承担收购责任。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答记者问

  新版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新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范相关表述、更新导游服务能力要求、优化导游服务内容要求、增加出境游领队服务要求、优化入境游导游服务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和普遍的问题的处理要求、增加导游服务的品质评价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坚持目标导向,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作出规定:一是服务宏观调控。二是明确职责程序。三是加强储存管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其中,明确有关部门对中央储备棉管理情况和轮换、收储、动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职权,并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煤炭行政处罚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调,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对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其他煤炭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